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的应对分析 | 大成·实践指南
《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产生纠纷的,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药品专利权保护范围作出判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产生纠纷的,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药品专利权保护范围作出判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2024年,江苏省江阴市获批承担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江阴市司法局、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畅通维权渠道,努力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切实提升全市知识产